那天,翻開手帳,看見了當時從網上抄來的一幅圖。那圖,寫著這麼一句:“每次回頭,你都要在,好嗎?” 我在那一頁,寫下了“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”。這段音樂,正好給我一種陪伴的感覺。
我的初稿,有這幾句話。
讓他知道
只要一個轉身
就可以看到他
因此,可以無後慮地向前衝
累了,隨時可以歇一歇
結果,越寫越覺得不對勁。
刪了刪,又寫了這段。
默默地
不求回報地
在一個人的身旁守護著
就這樣的感動著自己
被守護的那個人
要麼不知情
要麼就享受這份守護
最長情的告白
成了自己的感動
別人的⋯⋯
這根本就不平等嘛!誰稀罕誰的這樣的陪伴?為什麼不可以是並肩的作伴呢?
於是,決定把這個陪伴主題,轉成相伴。這才對得起天、地、良心,還有你和我。就這樣,足已。
雖然,天知道,那個你,是天,還是地⋯⋯還是你,是你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