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4月 17, 2016

2016年第4個情人節

王傑有一首歌,歌名叫做“情願不自由”。為了你,我情願不自由。要有多少的愛意,才可以使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放棄自由?說真的,我曾經一廂情願不想自由,不過,幸好自由還是緊隨著我。


日子久了,我也離不開自由了。或許之前的對象其實還真的不怎麼樣,所幸有自由的忠誠。很想談戀愛,只是一直沒有對象。其實,我在想,如果現在有個對象出現的話,我會選擇請願不自由嗎?其實,我會比較想只談戀愛、牽牽手、相依偎、一起去嚐嚐那風花雪月。哈!就是不想失去自由。可是,我害怕一旦開始後,我會栽在以前的思維模式,想要未來,想要一起白首而情願不自由。我會擔心遺失自己。

好想談個戀愛。每次以為終於可以上一堂戀愛課的時候,就一個人被罰站在課外,只能背對著課室,聽別人上課。只能道廳說,戀愛要先經歷曖昧。曖昧之後,可能會發展成戀情,也可能不告而終。就算發展成戀情,還是有很多試卷和考驗。這課修完了,未必趕上婚姻的課。修錯了課業,可能接下來得拿分手的科目、離婚的科目等。還挺危言聳聽的。

我有骨子裡的叛逆。可是這堂課,我可希望可以和另一個人安份的修完,然後再無意外的修下一個科目,一直循規蹈矩的修完整個課程。然後,畢業白首。

一年一年的過去了,我把課程裡的科目,刪刪減減了好幾科,連畢業白首也不敢奢望了。怎麼還是無法開始第一堂課?!然後,我就只抱著自由,看別人上課。也有其他人和我一樣站在教室外。也有的匆匆而過,不做停留。還真想像他們一樣那麼瀟灑的不做停留。朋友說,她可以告訴我談戀愛的那些事情。 拜託,我要親自感受,親自感受!>______<

那天,誤以為是14日,於是逼著自己坐在鋼琴前。月初寫的歌詞,很難入曲。這是我第一次碰到的情況。彈彈吉他,唱了一些歌,然後就乖乖的開始作曲的旅程。每次重彈時發現自己忘記了的旋律,都很懊惱,應該一直錄著,這樣就不會丟了想要的旋律。只是,每次都只是這樣懊惱著,然後還是急著把歌寫完。嗯,是寫完,不是寫好。這跟我的虎頭蛇尾、缺乏耐心的個性有關吧?!可以“交差”了。



那天,寫完了旋律,硬把歌詞湊出來。沒怎麼感傷的“我知道你不愛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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