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5月 09, 2016

Jem is my name

同事突然聊起兒時卡通。

我和他們有點年齡上的小溝,他們說的,大部分我都不懂。哈!然後,就提及這個卡通:Jem。這是我最喜歡的卡通之一。我一直以為,喜歡它因為它和音樂有關。同事說,這部卡通是荼毒少女的第一部卡通,那些卡通女子都穿短裙。這讓我開始細想這部卡通。

是因為音樂而喜歡它,該沒錯。我還沒留意,那些女子是穿短裙子呢!然後,最喜歡這部卡通什麼?甚至到現在,還是覺得這部卡通最好看。我開始有些領悟。喜歡主角可以分飾兩個角色。一個象徵天才歌手,一個象徵普通女子,過著兩個不同的生活。我似乎嚮往這樣的生活。現實裡,好像無法實現這樣的生活。可是,當我沉溺於小說裡,把自己當成是小說裡的主角,或是旁觀者,就讓我覺得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裡。其實,我不想從小說裡抽離出來。小說故事寫得多虐心也好,可能不是真的感受到那些痛楚,於是覺得那個世界很好,所以會一直沉溺於小說世界裡。

如果過著Jem的生活,還真的多姿多彩啊!我突然覺得Jem的“對手”,那三個女生,很可憐。故事就是這樣,總要有一些壞人,來襯托主角。如果一個故事沒有所謂的“壞人”,那⋯⋯那個故事,還好看嗎?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,總要分對錯、好壞。就算是在灰色地帶,還是會有黑的屬性,或白的屬性,到最後還是要分出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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